沙华堂简史
沙巴中华大会堂成立大会全体会员大合照 (08-05-1994)
沙华堂简史
「中华大会堂」是目前大马各州华社的最高领导机构,它的代表性地位,已被华社普遍接受和肯定。它的组织成员,涵括面之广,现有的华社团体,无一能及,其中有商团、行团、乡团、宗祠、文教团体,以及各联谊性的组织,分别代表遍布华社各角落,各阶层的各领域人士。 有了「中华大会堂」的组织,举凡关系到华社的整体权益问题,将可由这个组织代表处理。在西马各州都有中华大会堂的成立,其宗旨几乎大同小异,并可综合成下列五点:-
- 促进我国各民族亲善与团结。
- 商讨和处理关系到会员的团结。
- 针对影响会员的政策或措施提出意见。
- 在符合联邦宪法的原则下,推动和参与教育、文化、经济、福利、宗教等社会工作。
- 联络与华堂宗旨相同的社团,以达到上述的目标。
沙巴商联会与大马堂联的关系
1983年,当『一种文化、一种语言』被政府提出之际,全国13州的十五华团(由大会堂或总商会、董总及教总组成),有鉴於华社所处的困境,於槟城召集 了一项厉史性的集会,并由代表各州华社的15个华团共同签署了一份「马来西亚全国华团宣言」提呈予政府。沙巴中华商联合会乃在沙巴州没有华人大会堂之下, 扮演本州大会堂的角色,代表了沙州华社签署。从此,沙巴商联会即受邀参与全国15华团所推动的各项活动。 1991年12月13日,当全国中华大会堂联合会正式成立,15华团的组织解散,沙巴商联会在此种历史背景之下也成为大马堂联会的一个成员,代表沙巴 州华社。沙巴商联会的各个属下商会,虽然除了工商事务之外,也涉及福利、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活动,但是,顾名思义,各组织主要会务,基本上侧重 於工商。沙巴商联会瞭解其本身只适合代表本州华人商界,不适合代表包括乡团、教育、福利、宗教各领域的整体华社。为了团结本州华社,使州内华社能与全国各 州华社一致共同团结在全国大马堂联会之下,沙商联会会长拿督陈友仁局绅于是倡议筹组沙巴「中华大会堂」或类似组织。拿督陈所倡议的沙华堂概念,在理监事会 议中讨论,最後达到一致的通过,责无旁贷的负起筹组沙华堂的使命,希望藉此组织的成立後,可名正言顺代表本州整体华社,与全国各州华社的步伐一致,取代沙 巴商联会目前在大马堂联这个全国性组织内的地位。 随著沙巴商联会宣布决定推动筹组沙华堂後,各华文报章上出现了许多华人社团领袖和知识份子针对筹组沙华堂的意见,为筹组工作提供了参考的资料。
筹组沙巴中华大会堂的缘起与过程
为 了组织一个能反映华社经济、教育、文化、福利暨宗教的机构,沙巴商联会会长拿督陈友仁局绅以嘉达山人、杜顺人都有其文化传统特徵的大厦及组织,而唯独华裔 没有一个可以代表性的机构组织来代表华人的社会及团结华社,藉以协助解决华社的共同问题与维护华裔的权益,因而倡议筹组「中华大会堂」或类似的组织。这个 概念,亚庇乡联会原则上赞同,但认为有必要详细研究才作决定。 1990年3月10日,亚庇乡联会在其会员代表大会上,众无异议之下,通过了一条议案:「建议联合沙巴商联会兴建一栋可反映华人形象的联合大厦」。 1990年6月16日,沙巴商联会在山打根举行会员代表大会亦通过了与亚庇乡联会共建一栋具华裔传统特徵的大厦。 1991年9月8日,两会召开联席座谈会後,达致一致的决定,赞同联合兴建一栋具有华裔特色的会所大厦及筹组中华大会堂的概念。 在此之前,沙巴商联会与亚庇华人同乡会馆联合会曾多次向政府当局申请兴建会所土地,经过两会领袖们的极力争取,终於1989年8月8日获得政府批准拨下两会各一块座落在新布兰路的相邻土地。 1992年1月7日,沙巴商联会假亚庇中华工商总会主催筹组沙华堂座谈会。 当时出席社团代表有 沙巴商联会代表 : 拿督陈友仁局绅、拿督许春成、李伟光、张观辉、黄光华、钟观来。 沙巴华人同乡会联合会 : 拿督丘克海、拿督谭志男、拿督曹德安、方家扬。 沙巴华人文化协会 : 拿督曹德安、拿督丘克海、孙金龄、杨德良、佘智业、谢超汉、彭鼎星。 沙 巴 独 中 董 总 : 拿督王平忠、拿督谭志男、凌发滔、林文德、刘国城。 亚庇华人同乡会馆联合会: 钱有立。 斗湖华人社团联合会 : 沈时仁。 山打根华人同乡总会 : 陈宝平。 丁家骅及彭学和局绅亦受沙商联会之邀出席座谈会。当日座谈会中达致两项共识: (一) 筹组一个称为华人总会或大会堂的组织(此建议由沙商联会会长拿督陈提出), (二) 涵括经济、文化、教育与社会福利四大领域。可是,对组织的方式,由於意见分歧,无法达致共同的结论。 1992年1月13日,本州副首长兼工业发展部长拿督杨德利於其私邸设餐会,并藉此机会召开筹组沙华堂座谈会。当晚出席会谈者有沙商联会长拿督陈友仁 局绅、秘书长张观辉、贷学金主任邝国扬、亚庇中华工商总会秘书长邓松青,以及拿督曹德安、拿督丘克海、拿督谭志男、拿督王平忠、凌发滔。座谈会的结果取得 两点初步的共识: 1. 州内各华团,除了宗教、体育组织及已有全州性组织的乡会团(如潮联、客联、福联各地之属会)外,都可以成为沙华总的个别会员。沙华联、沙商联、华人文化协 会和董教总分掌福利、经济、文化、教育四大领域,为理事会的当然代表,以後属全州性的华团亦成为当然之代表。 2. 会员以组织的性質列为四大领域。个别会员要竞选理事,必须在其类别内和其他的会员竞选。至於各领域应推选多少代表来组成最高理事会一事就没有做出讨论。 筹组沙巴中华大会堂的课题,当晚讨论後达致某种程度的共识,由于事关整个沙州华社,因此尚未有结论。
巡回座谈会
筹组本州「中华大会堂」为华裔千秋大业,为慎重起见,沙商联会理监事会会议议决在全州内各地与各华人注册社团领导人举行座谈以便收集各地华团的意见。在 拿督陈友仁局绅的率领下,商联会代表曾在根地咬(包括丹南)、斗湖(包括仙本那、古纳、拿笃)、山打根、保佛(包括吧巴、实必丹、瓜拉班尤)、古达(包括 哥打马鲁都)举行一系列巡回座谈会,收集了各地区华团的以下不同意见:- 1. 各地区华人社团基本上赞成组织一个全州华人最高机构。 2. 没有人坚持或主张必须采用某一个特定的名称。 3. 有些地区的代表认为华社普遍存在相当多具有传统宗教色彩的团体,因此,这个华社最高机构也应该容纳这类团体。 4. 少数人认为本州这个华人最高组织,应以四大机构即商联会、乡联会、文化协会和董总为主幹。 5. 多数人认为应以五大领域,即文化、经济、福利、教育及宗教为主,组织这个机构,且认为将社团归类时将会碰到难题,难以区分;例如哥打毛律的中华公会,各地的青运等组织,向来都扮演著多种角色,应该归在那一个领域,颇具争论性。 6. 少数人认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应该依会员的多寡,决定其在组织内的权利(投票权)。 7. 多数人认为这个组织的所有成员,应该基于民主的原则,平等分享权利和义务。 8. 鉴于本地社会的多元种族结构,有的人建议应该为华人社团,立下一个定义,以便将来有所遵循。 9. 少数人认为,这个组织应该以本州现有行政区的层次组成,即总会之下,又设行政区和县级的分会。 沙巴商联会就此根据大多数人的看法及意见,在权利均等和民主的原则下,订下「一个社团一票」的公平法则,归纳入章程草案中。
诚邀华社团体加入
1992年9月22日,沙商联会正式致函予州内各华人社团,诚邀他们成为筹组「沙巴中华大会堂」的发起社团。而後,即获得许多华社团体的响应,申请加入大会堂的组织。 1992年10月30日,某一社团在报章上报导,沙巴商联会筹组沙华堂不能达致团结华社的目标,相反的,须负起分裂华社的後果,沙商联会即发表文告郑重声 明,筹组沙华堂并未存分裂的意图,而是要汇集华社的力量,以一致步伐维护权益,采用“一个社团一票”的公平法则。 1992年11月13日,沙商联会会长拿督陈友仁局绅亦发布文告表明,沙商联会只负责推动筹组沙华堂的工作,不会越例加入沙华堂组织。他欢迎更多人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俾供参考。
沙华堂筹委会的成立
1992年12月2日,沙商联会第29届第2次执行理事会会议通过,决定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注册。会议议决於28/12/92假亚庇中华工商总会召开「沙巴中华大会堂」筹备会议。 1992年12月28日,沙商联会主催的沙巴中华大会堂筹委会会议通过下列事项: 1. 正式定名为「沙巴中华大会堂」, 2. 接纳一份修正後的章程草案, 推举11人筹备委员会负责积极向社团注册局办理申请注册。 11 人筹委会成员为: • 主席: 陈玉发(亚庇) • 副主席: 钱有立(亚庇) • 秘书: 张观辉(亚庇) • 财政: 曾国葆女士(亚庇) • 委员: 黄光华(斗湖)、吴乃超(内陆)、陆泽自(古达)、陈资聪(纳闽)、黄喜容(山打根)、拿督张玉扬局绅(保佛)、李伟光(吧巴)。 截至当天,共有47个华人注册社团加入成为沙巴中华大会堂发起人。即: 1. 保佛中华商会、 2. 亚庇中华工商总会、 3. 亚庇福建会馆、 4. 西海岸的士公会、 5. 亚庇碧南堂、 6. 沙巴建造行、 7. 三江公会、 8. 沙巴国民型华校董联总会、 9. 亚庇龙岩会馆、 10. 亚庇西海岸四邑公会、 11. 亚庇车辆零件商公会、 12. 亚庇海南会馆、 13. 亚庇广肇会馆、 14. 斗湖中华商会、 15. 斗湖福建会馆、 16. 斗湖江夏堂黄氏公会、 17. 斗湖佛教居士林(普照寺)、 18. 古达中华商会、 19. 古达福建会馆、 20. 拿笃中华商会、 21. 拿笃福建会馆、 22. 吧巴中华商会、 23. 吧巴腾南堂理事会、 24. 吧巴广福宫、 25. 丹南中华商会、 26. 丹南福建会馆、 27. 丹南太极学会、 28. 担波罗里福建会馆、 29. 斗亚兰中华商会、 30. 根地咬中华商会、 31. 哥打马鲁都中华商会、 32. 古纳中华商会、 33. 纳闽中华商会、 34. 纳闽安溪会馆、 35. 实必丹中华商会、 36. 沙巴亚庇默迪卡购物中心公会、 37. 斗亚兰玉皇庙、 38. 根地咬广济寺、 39. 沙巴建筑同业公会、 40. 沙巴少林武术协会、 41. 斗湖饮食同业公会、 42. 亚庇华北同乡会、 43. 纳闽永春会馆、 44. 亚庇华人妇女会、 45. 亚庇兴安会馆、 46. 斗湖华人妇女会、 47. 山打根太极健身学会。 当日有两个列席社团为:亚庇象棋公会、青团运亚庇支会。筹委会会议由沙商联会会长拿督陈主持。
章程的申请及批准
• 02/01/93 沙巴中华大会堂筹委会正式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注册。 • 22/02/94 沙巴中华大会堂的注册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注册准証18/94(Sabah).
华团的踊跃加入
沙巴中华大会堂申请注册期間,获得州内相当多社团的响应申请加入大会堂的组织。筹委会於1994年3月5日的第2次筹委会议中批准了11个社团加入: 即亚庇福州公会、沙巴建筑工友福利会、沙巴西海岸学生巴士司机同业公会、斗亚兰山庙、沙巴太极学会根地咬分会、根地咬青年文艺协会、古纳华人福寿会、山打 根福建会馆、山打根德士同业公会、拿笃建筑业福利会及下南南佛道仙庙。会议也通过订於4月9日举行成立大会暨选举首届中央委员会。 22/03/94筹委会第3次会议,鉴於有些华团乃待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以讨论申请加入沙华堂及在多个地区的华团要求之下,筹委会议决将原订於4月 9日的成立大会及选举第一届中委展延至5月8日举行,恭请大马堂联会总会长丹斯里林玉静主持监誓。另一方面,由于沙华堂注册章程未提到纳闽直辖区,其中两 个发起团体纳闽安溪会馆及永春会馆的地位,须於成立大会後召开之中委会作出讨论。 秘书处於4月初收到古打毛律大伯公庙、古打毛律中华公会、马来西亚青年团结運动(孟加达支会)、亚庇中学校友会、亚庇长虹粵樂社、京那巴打岸象棋公 会、亚庇象棋公会、打里卜华人福寿会、实必丹福德宫、斗湖巴华中学校友会及沙巴华人文化协会的申请书。以上社团经徵得筹委会多数成员的认同,即編入会员社 团名單。28/04/94筹委会第5次会议议决接纳通过以上社团的入会。会议论及发起社团西海岸的士公会、沙巴少林武术协会及5/3/94所批准入会之社 团沙巴西海岸学生巴士司机同业公会及山打根德士同业公会,因本会章程只列明华人合法注册社团方可申请入会,但未說明华人社团的定义,鉴於这些社团拥有土著 会员或土著理事,会议议决交由首届中央委员会处理。会议也接受了发起社团斗湖饮食业公会的退会。 02/05/94 筹委会接纳批准沙巴太极学会亚庇分会的入会。 截至成立大会为止,沙巴中华大会堂总共有74 个会员社团。
筹建沙华堂大厦的使命
沙巴中华大会堂的组织落实,相信将有助于凝聚本州华社的力量,在符合国家宪法原则下推行各种利惠华社的活动和工作。有了沙华堂组织,进一步的就是要推动 筹建沙商联会及庇乡联会的会所大厦。沙巴商联会与庇乡联会之前已申请获得座落在新布兰的一块土地,作为兴建这两个组织的会所(保留一层予沙华堂)地点,鉴 于有关部门认为该地段不适合所申请之用途,而加以反对。副首席部长拿督杨德利便召集各有关部门的官员到他的办事处研究商讨。嗣後,在拿督杨德利的指示和安 排下,终於物色到加拉文星现有地段作为相同用途。这个地段原本属亚庇市议会所拥有,市议会同意与沙商联会及庇乡联会位于新布兰的地皮交换。交换地皮的共识 备忘 录已交由彭学和律师起草妥当,相信三造(庇市议会、沙商联会及庇乡联会)最近将会签署,成为一份正式文件。沙商联会与庇联乡会将依照原本计划,大厦建成後 保留一层予沙巴中华大会堂使用。在广泛的意义上,这座未来的大厦一旦落成,应可视为本州华社团结一致的象徵。